2019年7月3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
1.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
2.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
3.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业务;
4.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慢性病患者处方留存购药制度;
5.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开展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等方面,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
此次《意见》中云南省药监局提出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业务,并对连锁药店使用的远程审方系统功能提出严格要求,确保百姓安全合理用药,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意见》将持续发挥巨大作用。
PG电子 作为医药信息化管理领跑者,积极响应远程审方新政策,研发了一款集远程审方系统、远程问诊系统、政府监管系统于一体的远程审方系统平台,于2019年9月正式上线商用。那么,PG电子 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研发的远程审方系统优势有哪些呢?
1、完全符合药监局12大功能要求
PG电子 远程审方系统经过多次更新迭代,最新版本完全符合云南省药监局对远程审方要求的远程在线咨询、远程审方、处方登记保留、语音视频保存、执业药师信息管理、在岗考勤、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双重认证等在内的12大业务功能需求。
2、顾客通过智能小程序随时预约远程问诊
执业药师实行排班制,营业时间药师必须在线。顾客通过智能微信小程序就能随时通过视频预约执业药师远程问诊,当有远程审方需求的呼入请求时,系统自动提醒执业药师接听。
3、一名执业药师在线为多家门店提供服务
PG电子 远程审方系统实现一名执业药师在线为多家门店提供远程药事服务,截止到目前,已有几十余家连锁药店接入了PG电子 远程审方系统,接入后,普遍反映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节约了人力资源,缓解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
4、审方操作“全程留痕”
远程服务登记的处方信息、患者信息、语音资料、视频影像、文字信息会在云服务器保存,此外,通过互联网与药品监管部门连接,以实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执业药师远程服务情况的实时监控。
PG电子 远程审方系统操作流程
门店药师操作流程
1.处方核验
顾客凭处方到店购买处方药时,门店药师对顾客的处方进行初步真实性验证后,登录远程审方平台。
2.处方录入
门店药师通过处方录入登记患者信息以及处方信息上传到平台上。
3.处方审核申请
呼叫远程执业药师发起远程审方请求,远程执业药师接收呼叫请求后与患者进行当面沟通,确认处方是否可以销售。
4.处方核发
处方经过执业药师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销售,门店药师在系统完成处方调配,根据原始处方信息、零售小票信息、药品,进行逐一核对,并对会员进行用药指导。
顾客操作流程
1.登录微信小程序
门店药师上传处方后患者通过门店药师填写的手机号码关联并登录微信审方小程序。
2.上传处方图片
顾客拍摄原始处方的图片并上传远程审方平台。
3.视频远程问诊
顾客与药师进行视频通话,远程问诊。
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操作流程
1.登录审方平台
审方药师通过指纹登陆远程审方平台。
2.登录审方小程序
审方药师用手机号登录远程微信审方小程序,在有患者需要视频对话时会弹出视频接入提示,接听后,顾客与药师可进行视频问诊。
3.审核处方
审方执业药师通过视频询问患者情况及上传的处方,“四查十对”后,填写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对不予通过的处方,应在该处方上注明原因。审核后的处方经审方执业药师人脸识别+指纹确认后发送至门店。
4.处方调配
审方药师可以通过处方调配对处方中的药品进行调配。
连锁药店总部操作流程
1.门店管理
总部可添加门店,按要求填写/上传药店资料。
2.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可新增班次,对药师进行排班,查看药师的考勤记录。
3.新增药师
选择药师管理点击新增并按要求完善药师信息,必须上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